举报人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柳州日报 2020-10-28 13:30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粟桂利)柳州市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0月23日,记者采访获悉,柳州市已经印发了《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0年修订)》,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柳州市于2015年4月出台了《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定了环境污染举报的范围、举报途径、额度分配、发放办法和领奖程序等内容,举报者最高可获得奖励5000元,以提高广大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性,鼓励公众主动提供环境污染线索。今年8月,市生态环境部门发放四笔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金,合计金额3500元,其中最高一笔奖励2000元。

修订后的有奖举报办法,明确举报范围包括7项:利用暗管、溶洞、天然裂隙、渗井、渗坑、雨水管道、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十吨以上,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未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进行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开工建设项目的;以及其他污染土壤的行为。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排污企业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包含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他突出环境问题。

公众可通过以下4种途径进行有奖举报。即,举报电话:0772-12369;网络举报:广西柳州生态环境局官网;微信举报: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70号,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访应急科,邮编545200。

有奖举报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柳州市范围内;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举报人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行为的影像、书面材料等证据或者重要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有奖举报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和新闻工作人员,以及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不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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