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走工友“电驴” 还狡辩“不算偷” 警方:“顺手牵羊”也是偷!建议有空学点法律知识

南国今报 2020-10-17 14:07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通讯员吕振操)“我没有偷车,我只是拿去用用而已!”40岁的荣某拼命解释,试图让警察相信他的行为不是盗窃,不过就是顺手“捡”了个便宜,怎么能算偷?

事情发生在10月13日。在柳东新区坪地安置房工地上班的一名建筑工人早上来上班,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工地一处停车场内,就匆匆忙忙赶去上班,连车钥匙都忘了拔。中午下班他来取车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已不翼而飞,他连忙报了警。

柳东公安分局官塘派出所接警后,立刻兵分两路展开侦查。民警发现,该停车场是一个临时停车场,没有监控设备,但报案人能够提供车辆图片及车牌号。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调出附近主要路口的公共视频一一过滤,从成千上万车流中找到了这辆车。通过视频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视频显示,嫌疑人穿着跟报案人一样的反光背心和安全帽,是同一个工地做工的工友。

民警当即来到工地蹲守,并从下班人群中将嫌疑人荣某一举抓获。经审问,荣某供认自己已将车子骑到相隔不远的另一处工地停车场内停放,打算下午下班后再骑走。荣某是三江人,平时都是步行或搭乘工友的车子上下班。当天看到这辆没拔钥匙的电动车,认为这是送上门的便宜。“我又不是专门去偷车,只是看见钥匙插在车上,拿来用用而已,没有偷。”他再三强调。

“顺手牵羊也是偷!”民警告诉荣某,尽管没有偷窃的预先设想,或是暴力破拆偷盗行为,但只要把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就是偷。

办案民警杨昌尚告诉记者,像荣某这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常识的犯罪嫌疑人,他们没少碰到。民警特别提醒:没事还是多学学法律知识,不要干出违法的事,还说出可笑的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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