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暗漏一天损失近10吨水 在水一方小区一住户两个月水费陡增近2000元
今报记者许如君
1902元,这是柳州市民廖先生的一套房子最近两个月的水费单,这个用水量几乎是平时的9倍。这两天,他总算弄清楚怎么回事了,但该如何处理却又把他给愁坏了。
两个月用水500吨惊煞人
廖先生的这套房子在潭中西路在水一方小区2栋3楼,房子已经出租。这些年,租客每月的用水量都在60吨左右。今年7月15日,供水公司抄表显示,租客过去两个月的用水量为130吨,合计水费401元。由于只是比平时多了一倍,他和租客都没在意,都以为是天气炎热用水量增加所致。
9月25日,供水公司抄表的数字,把廖和租客吓了一跳:534吨,1902元。
“1天10吨水,怎么可能?”租客告诉廖,他这两个月用水和以往并没有多大差别,也没有忘关龙头漏水的情况。
廖先生和租客经过检查发现,即使屋里不用水,安装在楼下的水表也一直飞转。发现这一问题后,租客便把水表前的阀门关了,只有在用水时,才下楼来打开。
漏水处疑埋地下维修困难
之后,廖与小区物业及自来水公司一道进行排查,最终认为应是表后水管漏水。
然而,廖的房屋所在单元的入户水管都是从水表接出后,从地下走到单元楼下,才上楼接入家中的。目前,暴露在外面的水管都没有发现漏水,因此判断漏水的位置应在地下部分。
而按照自来水管网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表后管是由用户负责,这意味着廖的水管漏水,须由他自己负责维修。
“埋在地下的水管漏水,我们哪有能力负这个责?”廖说,维修地下管道,不仅耗资巨大,而且对专业技术要求很高,即使花钱请人,普通百姓又怎么知道去哪里请?他试图找房开商帮解决,但这房子交房已经十多年,房开表示已过质保期了,他们不负责了。
各方均无错损失业主自担
廖后来自己再对水管可能漏水的地方进行观察,发现地下除了水管外,还埋有燃气、通信、供电等管线电缆,如果贸然开挖,会有很大的危险。他把情况跟物业公司说后,物业工作人员也拿不定主意了。
“你们直接拉一根明管,沿着外墙直通家里得了。”9月29日,经过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再次协商,物业负责人终于同意廖先生改接明管的方案。
然而,廖仍有担忧,因为明管将会经过楼下的住户和商铺,“他们要是不同意又怎么办?”对此,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廖在安装明管过程中遇到困难,可继续向他们求助,工作人员会出面帮助协调。
29日下午,廖已着手购买水管和寻找安装施工单位的事宜。他表示,用水很快就可以解决,但此前因漏水而产生的水费,他也不知道该找谁负责,难不成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记者为此咨询律师,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自来水、物业、房开等各方均无侵权或违约的行为,按相法律规定,水费和相应的维修费用确实只能由业主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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