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 暨协商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

柳州晚报 2020-09-04 09:26 大字

柳州市胜利小区一村11栋1单元6-1号等12户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

因实施“中房胜利小区三区二期(十二号地块)”项目建设,需征收柳州市胜利小区一村11栋1单元6-1号(房屋原所有权人陈建南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1栋4单元1-1号(房屋原所有权人陈秀英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1单元6-1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刘宝龄、原庆贤,其中刘宝龄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2单元3-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吴照灵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3单元5-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周云祥、陆柳容,其中周云祥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3单元6-1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刘宝龄、原庆贤,其中刘宝龄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4单元1-1号(房屋原所有权人罗建斌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2栋4单元3-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罗建斌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3栋1单元7-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韦茂忠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3栋2单元1-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蓝仕彰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3栋4单元4-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姜宜彰、梁桂珍,其中姜宜彰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13栋4单元5-2号(房屋原所有权人唐瑞玉、潘扶汉,其中潘扶汉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等房屋。因被征收房屋原所有权人已故,利害关系不明确,现请上述被征收房屋利害关系人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60日内凭公证书、法院裁判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点(柳州市柳北区胜利小区一村12栋2单元1-1号,联系电话:18178809450)明确产权归属,同时与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不提供公证书、法院裁判文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利害关系人不明确,届时柳北区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报请柳北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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