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黄土未遮盖 施工单位领罚单
黄土裸露
近日,柳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君武路168号某工地时,发现该工地内距离围栏不到5米的道路旁,有一堆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的黄土,没有采取任何防尘覆盖措施。由于施工方未按相关规定盖上防尘网罩,执法人员找到施工现场相关负责人李某,依法下达调查通知和责令改正通知。
执法人员询问李某为什么不按照有关规定把黄土覆盖。李某说,该工地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大楼项目,施工单位为一家建筑公司。李某表示,该处土堆没有覆盖,是因为工地正在进行该项目的基础施工。7月12日开始施工后他们将基础原土暂时堆放在该处,等待后续的回填作业,由于采购的防尘网不够,所以才没有全部覆盖。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施工工地在场地内堆存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物料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违者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由于该工地施工单位建筑公司违法危害后果较轻,就勒令其在期限内改正,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经立案调查,8月21日,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柳州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
本报通讯员 朱开健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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