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单位被处罚5万元

柳州日报 2020-08-13 11:00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文鑫豪、通讯员朱开健)近日,柳州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驾驶员王某,听说“白露片区有倒土场可以随便倒建筑垃圾”后,便驾驶一辆违规“红皮车”,满载建筑垃圾,违规将建筑垃圾倾倒在马厂路盘龙村A地块,被执法人员抓现行。经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后,昨天,王某所在公司被执法部门依法顶格处以5万元的罚款。

8月4日11时许,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扬尘办执法人员巡查至白露片区马厂路盘龙村A地块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210**的红色东风自卸车正在倾倒建筑垃圾,而数十米外就是围墙隔开的正规倒土场。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

执法人员注意到,涉事车辆并非运输建筑垃圾的专用“绿皮车”。执法人员问王某为什么将建筑垃圾倒在这里。王某说他听说白露这一片有正规的倒土场“可以随便倒建筑垃圾”,就把车开到这里倾倒建筑垃圾。

据了解,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者,执法部门将对当事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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