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部门联手打击非法营运 出租车强行拼客、拒载、不打表等行为同样会受到查处
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8月6日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柳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行动。
根据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凡在柳州市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相应营运证件,并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
据柳州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未取得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一经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此外,对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经营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而公安部门表示,凡伪造、变造经营证件、行驶证件、车辆号牌,使用无牌证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证件、行驶证件、车辆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阻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或者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局和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12328;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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