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臭氧成首要污染物 柳州市启动防治攻坚行动
通讯员 夏杨 李煊
晚报讯 夏季容易出现臭氧污染,根据市空气质量预报及发布系统数据,进入6月以来,臭氧频繁出现在首要污染物名单中,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柳州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手治理这一夏季空气污染“元凶”。
数据显示,柳州市空气质量逐步向好,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6%,但臭氧污染也日益凸显,2019年全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4.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比高达42.1%;2020年上半年,在细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臭氧仍同比上升19.6%,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
攻坚行动将从7月进行到年底,以化石燃烧源、机动车尾气排放源、溶剂使用源、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排放源为防控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和政策解读为手段,达到遏制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NOx(氮氧化物)的目标。
根据《方案》内容,VOCs防治方面,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并将VOCs企业整改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企业合法排污行为;NOx防治方面,将以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NOx达标排放情况为重点,加大火电、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和废气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执法力度,同时指导企业科学实施生产调度;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将通过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加大对超标车辆的监管,督促其限期治理并纳入监管黑名单;社会面源污染方面,将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管控,开展涂料使用监管,强化汽配、汽修行业污染治理。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柳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在攻坚行动中强化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加大对敏感区域、重点企业开展移动走航监测、激光扫描,对超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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