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主人骑电驴 狗狗跟着跑

柳州晚报 2020-07-06 11:04 大字

当事人经警方教育后表示今后将文明养狗。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7月4日,柳北警方在辖区内对遛狗不拴绳现象进行整治,多名当事人被教育并处罚100元。

当日18时许,黄村派出所民警梁力和同事在红碑路上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两轮电动车,后面还紧跟着一只狗。

经上前询问得知,该男子姓赵,当时骑电驴从自家门面出发,3个多月大的宠物狗跟着他出来,没有拴狗绳。

赵先生表示,他也了解出门遛狗按规定应该拴绳,只是一时忘记了,他愿意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公安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8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予以100元的罚款处罚。

当天,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小区内有一名女子在遛狗,但没有牵狗绳。民警快速来到现场,看到一只中华田园犬未拴狗绳在路边活动。经调查,狗的主人韦女士被警方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而雀儿山派出所民警在北雀路一小区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遛狗未拴绳,并放任狗在该小区社区前的空地上跑跳,附近还有居民带小孩在散步。经调查后,狗的主人接受相应处罚。

20时许,在柳北区潭中高架桥底,民警发现市民张女士携犬出行未按规定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遂当场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外出遛狗时要牵狗绳,及时清理狗的粪便等。否则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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