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放任不管 到处乱窜成“狗患” 直击创城六大“顽疾”之不文明养狗现象
女子遛狗不牵狗绳。亲水平台醒目处设置了宠物拾便袋和文明养狗标语。在柳北区柳长路一区,一名女子不仅不牵绳,还放任该狗在小区内便溺。在柳南区实验小学智美分校附近,有人拿锥筒和树叶提醒路人注意路上的狗屎。在鱼峰区柳开馨苑,该狗常年不拴狗绳。一只没有拴绳的狗经过整治,市民遛狗不牵绳的现象有所改善。
记者 谢耘 张婷婷 叶露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饲养宠物的家庭也与日俱增,一些由宠物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凸显。遛狗不牵绳、让狗随地便溺、犬只伤人……种种社会现象的频繁发生,是对社会治理能力的进一步考验。据市政府热线统计,今年5月份柳州市共收到养狗问题的反映118件,其中狗叫71件,狗粪便29件,未牵绳52件,涉及养狗问题的反映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件。
今年是柳州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突出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创城的“硬伤”“顽疾”,其中包括将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形成一套城市养犬的管理机制,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柳州市不文明养狗现状如何?近日,记者对城市道路、小区内的养狗现象进行了走访。
1.不文明养狗现象有所改善
“这两年,柳州市对不文明养狗现象进行了整治,情况改善不少。”在新时代商业港附近经营一家煲仔饭的覃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门店紧挨着大同巷,以前,大同巷被不少人调侃为“狗屎巷”,就是因为周边很多居民养狗,狗被放出来随地大小便,做餐饮生意的他深受其害。现在,在政府的大力整治和宣传教育下,不文明养狗现象有所改善,但还是可以不时看到居民遛狗不牵绳、狗对着行人吠叫以及随地大小便等不良现象。
在金沙角和风情港亲水平台处,记者看到醒目处设置了宠物拾便袋,有被使用过的痕迹。同时,文明养犬的公益广告也随处可见。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养狗人士,他们均表示,遛狗牵绳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和狗狗负责。如果狗狗在外排泄粪便,自己会用随身携带的工具进行清理。
“现在来这里遛狗的人几乎都牵绳了,来我这里购买束犬绳的人也多了起来。”在风情港亲水平台处的宠物市场,售卖宠物用品的摊主梁祖莫对记者说。不少卖狗的商贩也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对遛狗不牵绳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大家都很重视。商贩刘先生表示,今年4月,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到这里发放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对他们进行了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他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走访城市道路:不文明现象仍存在
6月2日晚,暴雨初歇,市民廖女士在金沙角亲水平台附近用束犬绳牵着自己的小型犬散步。途中恰巧遇到另一只中型犬未牵绳,廖女士便放开了绳子让两只狗追逐嬉戏,不少路过的市民只好主动避让。
在附近休闲的陈女士和韦女士向记者介绍,天气晴好时,金沙角附近有很多人遛狗不牵绳,还有一些大型犬经常嬉戏打闹,有些狗甚至在露天椅子下或草丛里大小便,很不文明。“特别是大型犬,让人有些害怕,我一般都会远远地避开。”韦女士说。
非养狗人士深受其扰,养狗人士又如何说呢?
在风情港亲水平台处,爱狗人士慧子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心态。“我很喜欢狗,养过拉布拉多、中华田园犬等。我买了很多驯养狗狗的书籍,在它们小时候就训练它们在家里上厕所、叼东西等。经过训练后,我出门都不用牵绳,它们会紧紧跟着我,也不会在外面随地便溺。”
“它很乖,不会咬人,也不乱叫,不需要牵绳。”6月3日上午,在柳南区飞鹅路新时代商业港,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女子带着一只棕色的贵宾犬出来散步,但没牵束犬绳。该女子告诉记者,她家住电机厂宿舍,每天早晚都会带狗出来遛遛,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她买有束犬绳,可很少用到,原因是不想束缚狗狗,想给它“自由”。没过多久,这名女子走累了,便坐在石阶上玩手机,贵宾犬在商场门面附近随地大小便。看到此状,该女子无动于衷,没有前去进行任何处理,“狗在马路上大小便很正常啊!”该女子说道。
3.走访小区:扰民现象何时休?
3日,在柳北区柳长路一区,记者看到一名女子打开一楼的杂物间放出一只小型黄色田园犬,该犬跟在女子身后,来到墙角处嗅了嗅,便开始随地小便。此时该女子并未制止,只是在不远处的车内放好物品后,便带着狗离开。
“这里养狗的人太多了,经常不牵绳,在小区里放养。特别是傍晚和晚上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带着狗出来。之前小区里还发生过有人被狗咬伤的事件,非常可怕。”小区居民伍红青表示。不少居民也聚集过来,纷纷表示深受其扰,如凌晨1点被狗叫声吵醒,或者路上踩到狗的粪便等。
邻居不文明养狗也让家住鱼峰区荣军路汇金一号的林先生不堪其扰,“很可怕,那只狗目测有50公斤重,随地大小便搞得楼梯间臭烘烘的,我去年还亲眼看见这只狗咬死别人的一只鸡。”林先生说,他就狗扰民的事多次跟邻居进行了沟通,邻居回应说狗很善良可爱,没必要害怕,提醒过后仅好转几天就又恢复原状。
林先生说,他向辖区派出所、荣胜社区反映了不文明养狗现象,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协调,但邻居仍旧我行我素。林先生说,每次回到家都不敢开窗,一开窗就飘来一股骚臭味,太难受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此事,还他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无独有偶,3日傍晚时分,在柳南区金绿洲小区,不少居民带各类爱犬出门却不牵束犬绳,导致有的狗窜到行人面前狂吠,惊吓老人和小孩;有的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影响车辆安全行驶。柳南区实验小学智美分校门口新建道路,因车辆较少,成了居民遛狗的好去处。这些狗在道路上随地大小便,狗主人不予处理,几十米的道路上能看到好几处狗的粪便,居民稍有不慎就可能走“狗屎运”。
4.公安部门:
整治不文明养狗行为需要社会合力
经过集中整治,柳州市遛狗不牵绳的现象的确有所改善,但生活中的不文明养狗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对此,柳州市目前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呢?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公安部门目前主要在动物伤及他人、携犬出户未束犬绳(链)等方面进行管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康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也依规处罚。而去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
对于市民较为关注的犬只排泄物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处50元罚款。但由于文明养犬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因此在实际执法中有一定的复杂性。
“文明养犬涉及公安、城管、环保(噪音扰民)、农业农村等部门,需要进一步配合,而群众接受度也有待提高。”康翔表示,“柳州市缺乏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应的犬只留检所,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康翔介绍,公安部门已经在探索推动,于去年下半年拟定了立法建议,已呈送至市人大。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始,公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各分县局对辖区重点区域、二手交易市场、不牵绳集中区域进行了巡视与检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规劝与宣传,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当然,在全市形成文明养犬良好习惯不止是公安部门的职责,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康翔认为,各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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