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撤销登记许可公告

柳州晚报 2020-05-12 09:27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桂B9G193等11辆机动车的所有人因使用伪造合格证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机动车登记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自撤销决定之日起作废。(具体信息详见柳州市公安局网站www.gaj.liuzhou.gov.cn)

特此公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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