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遗落公交车上被一乘客顺手牵羊 车载视频拍下全过程,警方提醒拾物者归还失主,莫触犯法律
今报记者岑琴王缉宁
“才买了一个月笔记本电脑,里面有大量的公司重要资料,且放有六七千元现金,希望捡到包的男子,能将它送回来。”李先生和妻子焦急不已,他俩仅仅坐了一站路,竟把这个十分重要的电脑包落在了公交车上。
下车忙乱出错
据李先生介绍,4月27日下午2时10分,他和妻子在鱼峰路站乘坐公交快1线,前往柳州工贸大厦办事。2时12分左右,公交车抵达工贸大厦站,两人下车。因其妻手拎大包小包,竟把装着笔记本电脑的包给忘了,遗落在公交车司机身后的座位上。
10多分钟后,李和妻子这才发现遗忘笔记本电脑的事,于是赶紧打110报警。巡警带着他俩到恒达巴士公交公司查看了车载视频录相。
一乘客拿走电脑包
视频显示:李先生和妻子下车后,电脑包被遗忘在座位上,此时公交车正在上客,乘客并没有人注意到这电脑包。这时过道另一侧,一个穿深色夹克戴口罩的中年男子,左右看了一下,突然起身伸手拿走了那个电脑包。
该男子拿到电脑包后,先是打开查看包内的物品,随后把它放在自己身右侧座椅上,用一个红色包包遮挡住。公交车停靠人民广场东通道站,该男子拿起自己的包和李先生的电脑包一起下了车。
通过视频,可见该男子下车后,往中医院方向走去,走到博物馆门前犹豫了一会,又往解放北路路口横过马路,然后进了柳侯公园……
拾物拒不返还将构成犯罪
一天过去,李先生没有等到有人送回电脑包的消息,于28日上午赶到城中派出所报案求助。目前,警方正在追查这名男子,同时警方也希望该男子能主动返还李先生遗忘的财物,否则有可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公交车上拾到他人遗忘财物拒不交还,是否构成犯罪?广西众维律师律师事务所韦秋健律师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的,且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关规定,侵占罪属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3条规定,即使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当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因此,对于该男子捡拾李先生的遗忘的财物的行为,李先生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安机关有义务帮助李先生查找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并要求其返还遗忘的财物。如果该男子拒不返还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治安处罚的同时,还要告诉受害人,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记者梁莎莎晚报讯“五一”假期即将到来,随着天气转暖,区内旅游市场加快复苏,越来越多的人期盼外出透气散心。昨日,市文化广电...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