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员被冻结健身卡原因竟是“助人为乐”?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4月27日晚,在柳州市圣尊游泳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的市民杨女士和李女士相约一起去健身,但却被前台工作人员告之,李女士的会员卡被冻结了,不能进健身房锻炼,理由是李女士之前在该健身房指导过杨女士健身。
对此,杨女士和李女士均认为,该健身房的做法有些“匪夷所思”。
去年11月,市民杨女士办理了圣尊游泳健身房的会员卡,碰巧她的朋友李女士也是该健身房的会员,大约半个月前,杨女士邀李一起去健身。杨说,李是有4年健身经验的健身达人,一起健身可以指导一下自己的健身动作。
然而,健身房巡场人员却认为李此举是在健身房内私自带学员,劝阻李不要再带学员,并让李和杨错开训练。4月26日晚,健身房还打了110报警协调此事。
对此,杨女士和李女士都不认可。杨女士说,她们健身时,会有一两个人在旁边观看,健身房就误以为她们都是李的学员。而且会员守则上,也没有写明健身时不能与其他会员交流或指导其他会员健身的条款。
李女士说,她是有工作的人,到健身房健身只是业余爱好,她到健身房锻炼跟其它会员都是正常交流,不存在聘请关系,也没有收取过任何人的“私教费”。
4月27日晚,当李女士和杨再次一起来健身房时,前台工作人员告之李的健身卡已经被停了。卡还在有效期内,却被强制停卡,这让李不能接受。
圣尊品牌客服部一位负责人称,他们在公共视频中发现,李在该健身房的三家分店都有指导不同客户健身的举动。健身房有持证的私人教练,从安全性考虑,一个没有教练证的人去指导会员做健身动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虽然会员守则上没有写明这一点,但李的做法违反了健身行业的规则,因此,他们谢绝李女士今后再在该健身房健身,他们会与其协商,退还会员卡的剩余钱款。
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健身房只看到会员之间的交流行为,无法证明会员之间是否收费,会员办卡交了费用,健身房与会员之间是服务关系,健身房必须提供场地给会员锻炼。健身房在会员守则中,未就该种指导行为进行约定,即使健身房认为会员私自带学员,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应当通过向法院起诉合法解决,而不是采取停用会员卡,禁止会员进行锻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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