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治理 全域保护 “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家谈”系列报道之二

柳州日报 2020-01-15 09:03 大字

“立法保护柳江”的话题不断在柳州市社会各界升温发酵。记者将“柳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什么?”的问题抛出后,得到了柳州市社会各界斩钉截铁地回答:“柳江需要一部法律。”受访者普遍认为,柳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制约性力量。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为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制度,对柳江流域生态文明和谐发展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

此前,记者结合《条例(草案)》中“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排放污水”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声音”,二次加温了“立法保护柳江”的关注热度。顺应百姓呼声,记者再次深入各界,对柳江流域沿岸私搭乱建、乱倒垃圾、船舶停放、沿江景观保护以及洲岛旅游开发等方面的立法立规热点话题进行采访。

“以前从滨江东路往河东大桥走的时候,经常见岸边有零星的木棚,沿岸的水面上,还有木板绑着竹棍搭成的步道。可能是受潮,这种木棚、木板外表黑麻麻的,还长了很多青苔,与美观的柳江沿岸格格不入。政府把这种棚子清理后,好看很多。”家住金水岸小区的市民韦厚明是柳州市整治柳江沿岸私搭乱建取得阶段胜利的见证者与受益者,他认为《条例(草案)》中应严格制止沿岸私搭乱建行为,避免柳江水域和沿岸景观被破坏。

在治理柳江沿岸违建的同时,柳州市还清理了长期非法停放在江面的渔船,守护了柳江靓丽的风景。阳和工业新区冶金村村民朱先宏曾因在洛维大桥下游牛蹄崖附近停放渔船而被处罚。如今,当他再次路过牛蹄崖时并未心生怨恨,反而是由衷感叹:“现在水干净,以前渔船多的时候水面到处都是生活垃圾,政府不让民用船只停留的确做得对。我希望如果立法了,能规划一个民用船只的固定停放点,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不让固定点里的渔民倾倒垃圾和废物。”(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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