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诊疗行为只收一次费

柳州日报 2019-11-16 09:59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荀诗媛)11月1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15日起,柳州市与全区同步实施新政策:对门诊诊查中需要检查的患者,拿到检查结果后继续由同一医生查看并提出治疗方案的,不得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

据了解,该项规定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近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门诊诊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50号),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个别简易(便民)门诊诊查费过高、就诊检查后找医生看检查结果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等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内涵,包含相应级别的医师提供的门诊诊疗服务、病史采集、进行一般物理检查、开具检查单、提供治疗方案等。

但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以及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不再收取患者诊查费。具有相应资质的营养师提供营养风险筛查及营养状况评估、营养咨询服务,也不得与诊查费同时收取。

《通知》还规定,患者就医过程中需使用纸质病历手册的,初诊建病历及病历手册收费合计每份最高不超过0.5元。在医院首次办理就诊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患者原因造成就诊卡丢失、损坏等需要重新办理的,可按每卡最高不超过2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简易(便民)门诊诊查费按每次最高不超过2元收取。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几年前,柳州市曾就门诊诊查费收费内涵模糊、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制定市级行业规范,规范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于同一天的“同一医生给患者看检查报告不得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如今推行新政策,进一步明确标准,对跨日的情况也执行“同一医生给患者看检查报告不得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既规范医院收费,又减轻患者负担。以患者看专家门诊为例,患者就诊时已缴纳30元专家门诊诊查费,如果做检查,由于各种原因,当天内未看结果,有的医院第二天还要患者再交30元让医生查看结果,合计收费60元才能完成一个诊疗过程。执行该规定后,患者就诊、检查、继续找同一个医生看结果,只交一次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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