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女性“谈恋爱” 向人撒娇叫“老公” 一男子通过微信骗得13.6万多元一审获刑4年
记者 付华周
在网上找到一个能够聊得来的“女朋友”,80后男子阮先生很高兴。只是,网上“谈恋爱”太费钱了,几个月时间,面都没见着,就花了13.6万多元。直到被对方拉黑,阮先生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并果断报案。
警方侦查的结果让阮先生目瞪口呆:那个在微信上跟他撒娇、叫他“老公”的“女朋友”竟然是一名男子。10月24日,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冒充女性跟阮先生“谈恋爱”骗钱的90后男子覃某因犯诈骗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
网恋“女友”屡屡开口“借”钱
据悉,30多岁的阮先生因故背负了数十万元的债务,巨大的还款压力让他疲于应对,夜不能眠。渐渐的,他不大跟亲朋好友沟通交流,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显得有些孤僻。后来,他开始在网络上找陌生人聊天,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排解忧愁,减轻自己的痛苦。去年11月,他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微信昵称为“韦某某”的网友,并交谈起来。
在用微信聊天期间,“韦某某”自称是独生女,母亲因为车祸去世,留下她跟父亲相依为命,不久前父亲也因病去世,她对未来的生活感到非常迷茫。而阮先生也向对方讲了自己的经历。相似的失落状态,让两人都觉得相见恨晚。
就这样聊了一个星期左右,双方在微信上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这时,“韦某某”自称家里种植有几十亩桉树,并且她在柳南万达还有一套房子正在装修中, 但她目前没有现金交房租,遂开口找阮先生“借”钱。出于通过微信聊天建立起来的信任,阮先生没有多想,便转了一些钱给对方。接着,“韦某某”又分别以看病住院、吃饭、交房租、还亲戚钱、买飞机票、买项链等为由,经常找阮先生“借”钱,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
基本上对方每次开口“借”钱,阮先生都会给,他觉得“韦某某”条件不错,倘若双方能够成家,对大家都有好处。如此一来,阮先生前前后后“借”了13.6万多元给“韦某某”,而这些钱全都是他通过信用卡和网贷平台借来的。
当事人发现上当受骗后果断报警
事实上,阮先生对“韦某某”的了解都来自微信聊天,虽然双方曾有过一次短暂的微信视频,但“韦某某”并未露脸,也没有讲话。此外,“韦某某”虽然也曾多次提出要和阮先生见面,但每到见面的关键时刻,其又总找理由搪塞敷衍。对于阮先生的见面要求,“韦某某”也是一再推脱。
一直到今年3月,双方都没有见面。后来,“韦某某”拉黑了阮先生。此时,阮先生方才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90后男子覃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0日,办案民警在市区鱼峰公园附近将覃某抓获归案。
据悉,覃某是柳州本地人,今年28岁,没有固定职业。覃某归案后交代,他有段时间比较无聊,便换了个女性的微信头像跟人聊天。后来阮先生也加了他的微信,他发现对方比较单纯,于是便冒充女性跟阮先生“谈恋爱”,虚构事实博取对方的信任,进而骗取钱财,诈骗所得钱款已经被他全部用于日常消费玩乐。
行骗男子自愿认罪一审获刑4年
9月30日,覃某被指控犯诈骗罪在鱼峰区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指控,他当庭认罪,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以来,覃某冒充女性在微信上以“韦某某”的身份和被害人阮先生交往确定“恋爱关系”,并编造各种事由,多次骗取阮先生钱财,共计13.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判处覃某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法院还责令覃某向被害人阮先生退赔上述13.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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