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柳北征告字〔2019〕4号

柳州晚报 2019-10-09 11:51 大字

因公共利益需要,柳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中房·胜利小区四区(十四号地块)”项目规划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并于2019年 10月8日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柳北征决字〔2019〕4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房·胜利小区四区(十四号地块)”项目。

二、征收范围:柳州市柳北区胜利小区六村1栋、2栋、3栋等“中房·胜利小区四区(十四号地块)”项目规划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定点图为准)。

上述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柳州市柳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柳州市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负责实施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具体工作。该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设在胜利小区六村1栋2单元1-1号 ,房屋征收相关资料及征收补偿事宜可向征收现场办公室领取及咨询。

五、征收补偿:按《“中房·胜利小区四区(十四号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现场公布)执行。

六、签约期限:自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正式签约通知之日起60日内。

搬迁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内。

被征收人如对本公告或柳北征决字〔2019〕4号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 8日

新闻推荐

五谷丰登 喜迎丰收

金秋九月,硕果飘香。9月29日,市鱼峰区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在白沙镇王眉村举行,当地村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纷纷展出了...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