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让我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我是一名律师,成为市政协委员眨眼已经七年。在人们的印象中,律师是个自由、散漫、热衷于追求经济效益、追逐个人价值的自由职业。于是,经常会有人问我:律师的时间就是“金钱”,你为什么要当政协委员呀?那不会浪费你很多时间吗?是啊,我有时也会想这个问题,为什么呢?
回顾作为市政协委员这些年,每年的政协全体会议,还有大大小小的视察、调研、协商活动,写提案写文章……点点滴滴,历历在目,确实占用了不少时间。但是,只要没有重要的工作冲突,我都会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活动,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为什么?冥冥之中,是一种责任感使然,也许,是一种情怀,我的政协情怀!
我与政协委员的缘分,还要从律师这个职业说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律师年度考评、律师事务所年度评优表格中,出现了一栏“参政议政”,每次对着它无从下笔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当律师这么多年,为当事人解决和处理了这么多纠纷和法律事务,也当了这么多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却没有参与到更广阔的范围为社会为民众做些事情,我必须做些什么。于是,我积极主动申请,并如愿以偿加入了政协组织。因为我知道,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作为一名律师,有能力担起这个责任!
与自己的律师工作相结合,从自己熟悉的法律领域着手,是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最好的切入口。法律工作就是一个桥梁,把律师与政协委员两个看似不同的角色联系起来。
2016年,我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柳州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全面和深入地在中小学校中加强法治教育,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撰写提案的同时,我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特长,陆续给潭中路小学、弯塘路小学的孩子们上“知法守法,从小做起”法律课。当看到孩子们稚嫩脸庞上的深切专注聆听神情,一种特别的满足和成就感油然而生!这比办任何一个大案子都快乐!
2017年,我参加了市政协“规范提升柳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重点课题组,参与调研工作,利用自己作为几个城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经办过上百起行政诉讼案件的专业优势,提出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并被采纳。看到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得到了切实的运用和发挥,内心感到无比的自豪!
我在工作中发现,柳州市的《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柳政办(2012)148号),存在与行政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相冲突的内容。于是,在2018年柳州市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修改<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建议》的提案,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采纳。
参政议政,对我而言,曾经是一个无从下手的工作,却因成为政协委员而让它有了真实的意义和色彩。它不是形式主义,不是虚无缥缈,它是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奉献于社会的最好方式。成为一名政协委员,让我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目标更大!
我骄傲我的职业——律师,而我更骄傲我是一名政协委员!
(作者:市政协委员,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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