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 任由狗乱拉 《条例》实施一周有余,柳州市不文明养犬现象“涛声依旧”

柳州晚报 2019-09-11 11:44 大字

记者 文鑫豪

伴随着宠物热不断升温,养犬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乐趣。但随之而来的安全和城市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宠物犬引发的事故、纠纷常见诸媒体。针对因犬而起的各类矛盾,北上广深等城市出台了养犬细则及相关规定,而广西于9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也有关于饲养畜禽宠物的处罚条例。

在9月6日柳州市召开的2019年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动员大会暨市委文明委全体会议中,市委书记郑俊康特别关注了文明养犬的问题。他说,要想养狗,最起码要做到两点:一是狗主人遛狗一定要牵狗绳,有关部门要严抓遛狗不牵狗绳的行为;二是要处理好狗随地大便问题。

由此可见,文明养犬不再是个体间的矛盾,而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痛点”,现已成为城市亟须解决的“顽疾”。如今,距离《条例》实施已过去一周有余,市民不文明养犬现象是否改善?相关部门是否已有所行动?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市民:希望好好管

6日傍晚,记者首先来到滨江东路壶东大桥至文昌大桥段,此时不断有遛狗的市民经过。在该路段反复走访观察后记者发现,不文明遛狗现象依然没有改善,遛狗不牵狗绳、引导爱犬在边坡草地上“方便”等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随机采访了7名在此处未牵狗绳遛狗的市民,得到的依旧是类似“我的狗不咬人”的说辞。对于9月1日起实行的《条例》,7名受访者中仅有2人知晓。其中,饲养金毛犬的市民韦先生表示,虽然《条例》中对不文明遛狗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落地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电动车闯红灯、随地吐痰这些不文明行为比遛狗不牵绳要普遍得多,处罚根本轮不到遛狗的,要是真的严格执行,我再牵绳子。”

相较于狗主人“冷静”的心态,过往散步的路人可没那么淡定。家住望江景苑小区的陈培红当晚也在此散步,当遇见未牵绳的狗靠近时,她总会刻意躲闪。她告诉记者:“我家就住在河堤旁边,每天晚上都来散步,很多人遛狗不牵绳。广西出台《条例》是好事,但如果无法执行就不好了,说是本月1日开始实施,但好像还是老样子,以前总说没有法律条例来管,现在有了,希望有关部门真的去管管。”

7日,记者相继走访城中区金沙角小区、金色世纪小区,柳南区金绿洲小区,鱼峰区白云小区等多个小区,发现在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十分普遍,而小区内的绿化带成了狗的“公共厕所”。针对此类现象,家住金沙角小区的苏女士表示早已忍无可忍。“之前有几次坐电梯时,碰到遛狗不牵绳的,和他们好好说他们还反驳,我和住在同一栋楼的居民吵过,也向物业反映过,但他们还是想怎样就怎样。”

部门: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结合《条例》中对文明养犬的规定,柳州市相关部门究竟有什么措施?记者向《条例》中明确指出的执法单位公安机关以及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柳州市主要是依据《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进行相关宣传教育或处罚。

处罚规定既已生效,为何不文明养犬现象没有得到改善?据业内人士分析,造成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取证困难以及《条例》的落地措施缺乏。“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两个方面取证十分困难,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很难确定其违规行为。同时,《条例》从7月底表决通过至今,相关部门没有结合《条例》就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这就让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面对复杂的情况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

针对该业内人士的分析,记者在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谈中得到印证。执法队员小潘告诉记者:“在此前的日常巡逻中,我们也尝试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进行教育,但有时只见狗不见人,有时候遛狗的人说自己只是帮别人照看一下狗,狗不是自己的,这些无人认领的狗我们能不能抓?在抓的过程中狗或人受伤了怎么办?确实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最妥当。”

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柳州市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均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严格执法。记者在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目前,该局结合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的契机,积极面向饲养宠物的居民、从事宠物服务的店面以及从事犬类宠物买卖的人群,进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宣传。对犬只随意排泄粪便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以教育狗主人为主,责令其自行清理狗粪便,对不服从教育多次违反规定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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