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强制执行 半天圆满结束 柳北区人民法院出动数十名法官法警,将一片被占林地成功交还给承包人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韦林汕)9月5日上午9时许,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镇大仙村山背屯的“黄泥岭”上,突然驶来12辆警车。40名司法警察在法官带领下,用警戒带将岭上5.55亩桉树林围了起来。柳北区人民法院这次强制执行行动,引来不少村民观望。
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的目的,是将“黄泥岭”上5.55亩林地还给其真正的承包人。据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林权证记载,“黄泥岭”上这片5.55亩的林地,归大仙村山背屯4组集体所有。2004年1月1日,大仙村山背屯4组与该组村民莫某签订承包合同,将该片林地发包给莫某耕种,承包期为30年。与“黄泥岭”相邻的“圆岭”林地,则为大仙村山背屯2组集体所有,由该组村民韦某和曾某耕种。
自2004年以来,韦、曾二人不断跨界,占用了莫某承包的“黄泥岭”林地中的5.55亩,并种上了桉树。经石碑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石碑坪镇人民政府多次调解,韦、曾二人仍未将上述林地归还给莫某。
2018年11月,莫某向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韦某和曾某清理“黄泥岭”涉案5.55亩林地上的附着物,并将林地退还给莫某。一审宣判后,韦、曾二人没有上诉,但也没有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今年3月4日,莫某向柳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有了该次强制执行行动。
行动比法官和法警们设想的要顺利,他们抵达现场时,看到已有工人在用油锯锯树。原来,被执行人韦某得知法院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慑于法律威严同时也为减少损失,已提前雇请工人将他在这片林地上种了3年的300多棵桉树锯倒。被执行人曾某虽然仍有抱怨之词,但对法院的执行行动也很配合。
最终,这场阵势颇大的强制执行行动,仅用半天时间就圆满完成,整个过程没有引起任何冲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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