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抗法进行坚决打击 砸昏城管执法队员的区某已被刑事拘留
鱼峰区执法局执法队员向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日报消息(记者文鑫豪 报道摄影) 8月14日,本报4版以《暴力抗法砸昏城管执法队员》为题,报道了8月12日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九头山路与燎原路交会处开展市容整治行动时,一名城管执法队员被摊主区某用铁质板凳砸晕的事件,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8月13日,警方依法传唤区某,并对区某做出依法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8月23日,基于确凿的证据,区某已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在区某被行政拘留期间,警方收集到区某的相关违法证据,并于23日依法对区某进行刑事拘留。“针对暴力抗法事件,我们一直都是十分重视,只要是证据确凿的,我们都会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打击此类行为。” 市公安局鸡喇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说。
今年以来,鱼峰区城管执法队员已遭遇多起暴力抗法事件。1月18日,鱼峰区城管队员在屏山大道广西机电技师学院门前执法时,被一占道经营男子驾驶三轮车冲撞;3月16日晚,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屏山中队执法队员在查处社湾路占道经营时遭遇暴力抗法,一名队员手指被咬伤,执法车辆玻璃被砸;7月18日上午,鱼峰区“五车”联合整治组在天山路口整治时,遭遇一辆违规三轮车加速冲撞,导致一名交警手部受伤。
记者在鱼峰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执法队员将会继续加强对门面、工地、违建的负责人或当事人以及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城管执法的必要性。
鱼峰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队员与摊贩发生冲突,确实难免。城管队员要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这是其本职工作。而部分摊贩到处乱摆摊,这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该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暴力抗法并不会影响相关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对于任何有暴力抗法行为的当事人,执法部门会通过公安部门进行处置,坚决维护执法部门的执法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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