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结“情缘” “老公”频借钱 52岁男子被控诈骗1.58万元
今报记者钟华
47岁柳州女子阿凤在鱼峰公园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名男子不仅向她表达了爱意,还频频向她借钱,总额达1.58万元。8月22日,阿凤的男友因为被控诈骗罪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受审。
“男朋友”当庭认罪
被控诈骗的男子是52岁的莫某宁,来宾市人。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至5月,莫某宁隐瞒职业、婚姻状况等信息,以恋爱、结婚为名与受害女子阿凤交往。
交往期间,莫某宁多次编造理由向阿凤索要钱款,共计骗得1.58万元,并将大部分钱款挥霍。5月10日,阿凤及其家属将莫某宁扭送公安机关。民警从莫某宁处扣押赃款5400元,后发还阿凤。
公诉机关认为,莫某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莫某宁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鱼峰公园结“情缘”
在庭审举证中,公诉人出示了莫某宁的供述和阿凤的报案材料,两人的陈述还原了案发经过。
2019年4月初的一天,阿凤与莫某宁在鱼峰公园中偶遇相识。在交谈中,莫某宁得知阿凤丧偶后想寻找伴侣共度余生,于是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阿凤,双方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
在微信聊天中,莫某宁表示喜欢阿凤,阿凤也接受了他的表白,双方在微信交流中互以“老公”“老婆”相称。
据莫某宁供述,4月中旬,也就是与阿凤相识10多天后,他没有钱用了,就以驾车出事故急需用钱为由,向阿凤借款2000元。阿凤没有怀疑,将2000元现金送到鱼峰公园给了莫某宁。
在此后大约半个月的时间里,莫某宁又分别以汽车年检买保险急需用钱、打离婚官司需要缴纳手续费、女儿生病急需医药费等理由,分别向阿凤借款800元至1800元不等。
5月5日,莫某宁又以与妻子离婚分割汽车等财产需要支付4.5万元为由,向阿凤借款9000元。阿凤从银行取出9000元给了莫,至此莫某宁共向阿凤借款1.58万元。
虚情假意只为钱
几天后,莫某宁又以买房子需要支付定金为由向阿凤借款1万元,他还说房子的产权证上会写阿凤的名字。阿凤将此事告诉家人,家人提醒她“一定是被骗了。”
于是,阿凤和家人以交钱为由约莫某宁见面,随后将他扭送公安机关。
民警调查发现,莫某宁名下并没有汽车,他跟前妻也早在10多年前就离了婚,也未发生过女儿生病急需医药费的事。在与阿凤交往的过程中,莫某宁谎称自己姓蓝,阿凤一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法院经过审理,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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