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引发打斗 朋友次日死亡 男子被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已向死者家属赔偿94万元
记者 付华周 实习生 秦倩
晚报讯 在共同好友的生日聚会上,男子邹某和朋友张某因打牌发生争吵,后引发肢体冲突。其间,邹某用手机敲打了张某的头部致其流血受伤,后双方被在场人员劝离。不料,患有冠心病的张某次日便不幸去世。事后,邹某不仅得向死者家属支付巨额的经济赔偿,还要面临刑事处罚。8月19日上午,邹某被指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悉,被告人邹某今年52岁,来自湖南省衡阳市,现居柳州;被害人张某51岁,跟邹某是老乡,同样也住在柳州。他们两人已经认识有10年左右,系朋友关系。事情发生在2017年11月14日晚。当天,同样来自湖南的周某过生日,遂邀请包括张某、邹某在内的20多名老朋友一起在位于东环大道附近某商业街的饭店吃饭。其间,张某、邹某都喝了一些酒。吃完饭后,他们又继续前往文昌路某KTV,在包厢里唱歌、打牌。
然而,在打牌的过程中,邹某和张某因为金钱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扭打在一起。打斗过程中,邹某用手机敲打张某头部致其流血受伤,后对方于次日零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心源性猝死,主要原因是心肌缺血缺氧,其本身原发的严重冠心病起主要作用,急性乙醇中毒起辅助促进作用,而损伤因素、剧烈运动和心理精神因素则起诱发作用。
2017年11月15日凌晨2时许,邹某在鱼峰区九头山路附近等候公安机关处置,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邹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案发后,邹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家属达成100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已赔偿94万元,剩余6万元待庭审后再支付给被害人家属。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邹某未能正确处理矛盾,因过失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邹某当庭认罪悔罪。邹某辩称,他不知道被害人患有冠心病,当天是一时冲动才跟对方动手,失手打了对方。
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根据邹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等,对其判处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庭审最后,邹某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请求法院从轻判处。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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