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店藏“黑气”用来烧猪脚?涉嫌无证经营,被城管依法查扣10瓶燃气罐
屋子里堆满燃气罐、空水桶等。
通讯员 朱开健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8月15日,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转来的群众举报称,在北站路小学旁边,一家挂着文体店招牌的门面涉嫌无证经营燃气。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现场查扣10瓶燃气罐。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当事人竟辩称这些燃气是“用来烧猪脚的”。
“如果不是有人举报,谁会想到这样的一间门面里竟‘潜伏’着这么多燃气罐。”当天上午10时左右,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只见涉事店面门头上挂着某某文体店的招牌。但店里墙上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却是文体用品、食品、儿童玩具销售以及桶装水配送。店里紧靠墙边确实是堆着不少桶装水。再进入里面,执法人员看到,一间面积大约5平方米的屋子里,东西堆得满满当当的,有空水桶、汽车内胎、自行车等,还有10个燃气罐,其中8个满罐、2个空罐。经询问,当事人韦某说,经营这些燃气还不到一年,平时除了送一些到学校食堂使用外,余下基本上都是自己用来“烧猪脚”的。当执法人员问其送过哪个学校时,韦某却不愿回答。执法人员再问,如果是存放一两罐还情有可原,存放十罐八罐燃气说是用来“烧猪脚”,这符合逻辑吗?韦某再次沉默以对。由于该店四周除了居民小区,就是菜市和学校,不仅给当事人自身带来安全隐患,还危及周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执法部门依法对涉案燃气罐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并要求当事人到城管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瓶装液化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液化气经营活动。执法人员表示,燃气安全无小事,市民购买燃气要到正规的液化气供应站点,勿贪小利留大患。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违规现象,请立即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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