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地磅时耍伎俩吃秤头 一男子作假被控犯盗窃罪

柳州晚报 2019-07-15 11:22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男子莫某在收购废旧钢材时为了多赚钱,竟耍起小伎俩,指使货车司机在装货前加水过地磅然后又将水放出,或者在装货后故意将车子前轮驶离地磅,从而减轻车上废旧钢材的过磅重量,最终事情败露。7月10日,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莫某被指控犯盗窃罪于近日在该院出庭受审,同庭受审的还有跟他结伙作案的刘某。

据悉,31岁的莫某是柳州本地人,案发前做收废旧的生意;52岁的刘某则来自玉林市,是一名货车司机。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27日和12月2日,莫某两次雇佣货车到位于柳东新区的某公司收购废旧钢材,并指使货车司机事先将货车水箱加满水过磅,然后在前往收购废旧钢材的途中将水箱中的水放出,最后货车装好废旧钢材再次过磅。通过这种方式,莫某两次盗窃得到与货车水箱内的水等重的废旧钢材1.84吨和1.86吨。

2017年12月5日,莫某又雇佣另一辆货车到上述公司收购废旧钢材,并故意指挥司机将车子前轮部分驶离地磅,使得废旧钢材的过磅重量低于实际重量,以此方式盗窃得到废旧钢材6.01吨。同年12月6日、7日,莫某雇佣刘某驾驶的货车来到该公司收购废旧钢材。莫、刘两人经预谋后,故技重施,由莫某故意指挥刘某将车子前轮部分驶离地磅,以此方式分别盗窃得到废旧钢材7.22吨、7.19吨。不过,在当年12月7日的作案过程中,他们的伎俩被人发现,未能得逞。

事后,莫某、刘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统计,莫某共参与作案5起,盗窃废旧钢材共计价值36180元;刘某参与作案两起,盗窃废旧钢材共计价值21615元。其中,莫某、刘某最后一次盗窃价值10785元的废旧钢材系犯罪未遂。

案发后,莫某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公诉机关表示,莫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莫、刘两人均当庭自愿认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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