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拉朋友上山 暴力抢夺手机 三男子因抢劫罪获刑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90后男子乔某祥见朋友乔先生有两部手机,竟打起歪主意,与另一名朋友覃某商议抢夺乔先生的一部手机拿去卖钱,并打电话邀来另外两人帮忙。后来,他们带被害人乔先生去吃夜宵喝酒,趁机将他灌醉,并把他拉到山上,采取暴力手段抢走他的一部手机(晚报曾报道过此案)。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乔某祥、覃某以及另外一名涉案人员韦某财因犯抢劫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3年10个月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0月4日1时至2时许,被告人乔某祥、覃某经事先预谋后,纠集被告人韦某财、熊某益(另案处理),将被害人带至鱼峰区屏山大道马鞍山东北面半山腰凉亭旁的石凳处。后来,他们四人采用拳打脚踢、树枝抽打、皮带捆绑手等暴力方式,将被害人一部价值1080元的手机抢走,并导致被害人面部、颈部、手臂、腰背部等多处皮肤挫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被抢的手机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祥、覃某、韦某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根据3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等,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乔某祥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覃某、韦某财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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