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 可获职业介绍补助 最高每人1500元
通讯员 卢民 记者 冼冰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近日,柳州市出台《关于规范柳州市职业介绍服务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等推荐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可获得职业介绍补助,最高1500元/人。
该《通知》明确了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的对象、标准、资金来源和申报程序。
第一类申请人为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柳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含外地企业)就业(劳务派遣员工除外),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职业介绍服务补助,补助标准500元/人。
第二类申请人为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工作人员,成功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就业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职业介绍服务补助,补助标准300元/人。柳州市是全区唯一将该类申请人纳入职业介绍服务补助范围的地市。
第三类申请人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的(劳务派遣员工除外),且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初级工及以下500元/人、中级工800元/人、高级工11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输送单位奖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职业介绍服务补助资金渠道来源不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工作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类补助。每年度只能按照“推荐(输送)一人一补助”的标准申请一次补助,当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各类申请对象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了解具体申报程序及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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