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不洗脚”就匆匆上路 车轮带泥污染道路面积达300平方米,责任单位被罚款1万元

柳州晚报 2019-07-03 11:34 大字

交警拦停渣土车进行检查

通讯员 朱开健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渣土车必须冲洗干净才能出工地,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撒漏将面临重罚。昨天上午,两辆渣土车因车轮带泥,污染了城市道路,其所属的柳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近日,市民林女士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投诉称,近段时间,古灵大道经常被穿梭的施工车辆污染,道路灰蒙蒙一片。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案件后,柳北区城管执法局扬尘治理组人员加强对古灵大道的监控力度。然而,执法人员一连3个多小时的巡查竟毫无收获。

就在执法人员准备“转移阵地”时,在古灵大道中铁二十五局附近路段,执法车与两辆满载的绿皮渣土车相遇。执法人员随即掉转车头追上去,只见路面灰黄一片,绵延上百米。随队整治的交警依法将两辆绿皮车拦停在路边。

执法人员看到,这两辆悬挂桂B车牌的绿皮车,车头和车尾的车牌周边以及车轮区域泥迹斑斑。面对执法人员指出其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事实时,两名司机却称:“为了赶工期,带泥也没办法,既然被你们抓住了,找我们老板咧!”

据了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违者,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经测量,两车造成的污染路面长100米,宽约3米,总面积300平方米。在立案调查后,昨天上午,这两辆车所属的柳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做好外部清洗工作,确保车辆不污染道路。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城管执法部门对类似现象将依法重罚。市民如发现类似现象,请及时拨12319电话,执法人员将及时前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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