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17名困难申请人领到6万余元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黄思诗)“谢谢法院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覃先生夫妇从法官手中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连声道谢。6月22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向符合救助条件的17名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6万元。
2018年5月,冯某昌驾驶汽车沿柳州市银桐路自西向东行驶,当他驾车经非机动车道驶至北海里海鲜城路段时,撞上覃先生之女覃某菊乘坐的电动车。冯某昌驾车逃逸时与另外3辆车发生碰撞后翻车,事故造成覃某菊死亡,5辆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冯某昌弃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下午5时许到鱼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昌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超车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认定冯某昌承担全部责任。覃先生夫妇将冯某昌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冯某昌要赔偿覃先生夫妇相关损失合计53.2万余元。
经法院判决后,冯某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覃先生夫妇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冯某昌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申请人覃先生夫妇无稳定收入,生活较为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将救助金1万元发放到了覃先生夫妇手中。执行法官同时表示,法院将持续对被执行人进行跟踪查控,一旦发现线索,立即恢复执行。
6月22日上午,17名生活困难申请人从鱼峰法院领到的司法救助金共计6.6万元,他们申请执行的案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身体权纠纷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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