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出租房屋 女子因拒执罪获刑7个月

柳州晚报 2019-05-30 12:09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韩冬

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依法查封了女子李某位于柳北区柳长路的一套房屋,准备进行拍卖。然而,李某事后竟然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并更换门锁,将房子租赁给其他人收取租金。最终,李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5月28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于近日一审宣判,李某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

市民成功竞拍房产过户后却发现屋里有人住

去年9月3日,市民陈先生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95.5万余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一套由城中区法院拍卖的房产,该房产位于柳北区柳长路,房屋所有权人正是本案被告人李某。拍得房屋后,陈先生使用法院开具的相关证明,顺利将这套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接着,他因有事要忙就没去查看房子,可等到忙完再去看房子时,却发现屋里已经有人入住了,而当初竞拍时法院告诉他房子是清空了的。

陈先生并不认识入住者。对方告诉他,是一名姓李的女子将房子租给其入住的。见状,他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城中区法院。最终,经过好几次折腾,陈先生还是将住在房屋里的人“请”出去了。他说,那段时间自己一直在跑这套房子的事,不仅花了不少路费,心情也很焦虑。后来,他听说这套房子的原房主李某被抓起来了。

女子私自撕毁法院封条更换门锁后出租获利

据悉,55岁的李某原本涉及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4月,李某、张某向市民唐先生借款70万元,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书》,约定还款日期为2015年4月21日。为此,李某将自己名下位于柳北区柳长路的房屋拿来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李、张二人未能按时还款,并在2015年6月30日向唐先生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在当年12月31日前还清本息。不过,他们后来还是食言了,未能依约还款。无奈之下,唐先生只好起诉索债。

2016年3月,城中区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李、张二人向唐先生归还7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法院还依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书》相关约定以及抵押房屋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实,依法判令:被告李某、张某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唐先生有权以李某名下位于柳北区柳长路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套房产已于2016年2月被城中区法院依法查封。

在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法院调解,唐先生也曾同意李某分期支付,但李某仍未如期还钱。对此,法院遂依法作出拍卖上述房屋的裁定,并责令李某等人在规定期限内迁出并清空房屋,交由法院拍卖。去年7月14日,鉴于李某未主动清空房屋,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清空,更换房屋门锁并贴上封条,后在淘宝网上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最终,这套房子经过18次竞价,由市民陈先生成功拍得。

然而,李某在明知上述房屋已经被查封并将被拍卖的情况下,竟然私自撕毁法院封条并更换门锁,后于去年9月10日以每月1500元租金将房子租赁给他人。去年12月3日,李某因上述行为被司法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案发后,李某的家属退出了李某非法获得的1500元租金。

知法犯法因拒执罪一审获刑7个月有期徒刑

据李某归案后交代,她是在去年9月6日左右撕掉法院的封条,换了门锁,然后将房子租出去的。李某说,她知道私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给他人是违法的行为,但她当时没钱用了,便想在房子还未卖出去的时候租出去赚点钱。

今年3月27日,城中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14日,城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李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7个月有期徒刑,其犯罪所得的1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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