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席话 38万元执行款到账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依托法理情,审结一宗拖了15年的执行难案

南国今报 2019-05-24 16:00 大字

今报通讯员吴汉君

4月29日,柳州市民朱某拖着残腿,一瘸一拐与妻子一起来到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恭恭敬敬送上一面锦旗,含泪感谢执行法官帮其执行15年前被韦某过失重伤致残的赔偿款38万余元的难案。

意外天降

一个过失致好友伤残

朱某与韦某原本是同事兼好友,身体健壮,每月都有固定工资、奖金收入,各自过着美满生活。2004年的一天,韦某与驾驶摩托车的朱某在湘桂铁路线柳州永前路道口西侧栏杆外等候由广州开往重庆的1062次旅客列车通过。当火车即将通过上述道口时,韦某搭在朱某摩托车油门上的左手忽然加大油门,摩托车立刻启动,朱某被摩托车带着冲过道口栏杆,撞上行进中的列车,造成朱某双小腿中段以下被列车最后一节车厢车轮压成离断伤和右大腿根部撕裂伤、头部挫裂伤的严重后果。经法医鉴定,朱某双小腿损伤程度为重伤、三级伤残。为此,同年8月27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赔偿朱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5203.63元。

生活维艰

法院判决赔偿难执行

三级残疾的朱某丧失劳动能力,生存之艰难,不言而喻。韦某被判缓刑,还被单位开除,靠打零工维持生活。39万余元的赔偿款一时间也难以支付。

2005年初,朱某不得不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韦某东拼西凑,在支付不足1万元的赔偿款后,因确无履行能力,法院不得不依法“结案”。法院告诉朱某,待发现韦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后,朱某每月都要支付上千元的后期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又没有发现韦某有钱可供执行。十多年过去,再未得到韦某分文赔偿。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争取在二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朱某听说这两年法院执行力度加大,建立了执行系统和采取失信限高黑名单等举措,便尝试着于2019年3月19日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提供韦某有房产可供拍卖的线索。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经核查,被执行人韦某名下仅一套铁路半产权的老房子,而且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变换思路

15年陈案划上圆满句号

朱某走路仍瘸着腿,执行局长执行法官潘树强和法官助理潘亚丽本着高度责任感使然,变换执行思路,决定再去做做韦某家人的工作,为朱某尽量追回赔偿款。执行法官约见了韦某的母亲,促膝交谈,向她老人家释法析理,指出,韦某与朱某原来是同事又是好友,因韦某的过错造成朱某伤残三级的悲剧,依情依理依法,韦某应当赔偿朱某的经济损失。换位思考,若朱某的过错造成韦某伤残,朱某亦应赔偿韦某的损失。并告知,如果韦某应赔的38万元分文不赔,除了面临双倍迟延履行利息外,还会因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甚至拘留,严重的可能会因拒执罪再次被判刑,这样的后果对韦某是十分不利的。

法官的法理情一席话,震撼了韦某的母亲,她当场表示,愿意由她出面,举全家之力,借也要借到钱将朱某的赔偿款还上。2019年4月下旬,韦某母亲主动代表韦某将余下的赔偿款38万余元及本案执行费一并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朱某终于如数领到全部赔偿款。

近日,朱某与妻子来到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给执行法官送上锦旗,动情地说:“这锦旗不仅是为了感谢执行法官帮我拿到赔偿款,更是感激执行法官帮我与韦某解开了长达15年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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