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秀柳州名列第十
日报消息(记者粟桂利、通讯员覃芳意)柳州水质排名全国第10名!5月7日,生态环境部首次对外公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涉及333个城市和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数据显示,1-3月,柳州市的融江木洞断面、柳江露塘断面、洛清江渔村断面3个考核断面,渔村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个达到Ⅱ类,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这对重工业城市柳州来说,是不容易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柳州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落实“水十条”为抓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
据了解,此次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排名有两项,一是考核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以客观反映考核断面的水质;二是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以真实反映地方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最受关注的是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0位城市和相对较差的后30位城市名单。柳州上榜的是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红榜,广西共有6个城市进入红榜前10名,柳州的排名位于广西上榜城市第2位。
记者在市生态环境局看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柳州市水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柳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为基本达标,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方面,全市共设国控和区控断面10个,6年内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100%,其中露塘、大洲、木洞等三个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Ⅱ类,各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柳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确定水质目标要求,无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
在呵护水质方面,生态宜居柳州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2012年至2017年,柳州市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三条红线”指标控制体系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机制,积极推动“河长制”全面铺开,实施柳州市涉水企业红黄牌警示制度。先后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警示标志的设置,以及洛清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在污染源防治方面,柳州市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各项要求。逐步完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13座。推动自治区及以上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的配套,完成8个工业园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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