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一个多月又暴力抢包 一男子被控抢劫罪受审

柳州晚报 2019-05-08 11:32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男子莫某曾因盗窃他人手机被判过刑,出狱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不久,为了找钱花,他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通过暴力手段抢劫一名60多岁的老人,最终导致自己“二进宫”。昨日上午,莫某被指控犯抢劫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19日下午1时许。当时,63岁的被害人罗先生正准备去鱼峰公园跳舞。当行至鱼峰公园内一家糖烟店门口的小路时,他突然被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袭击,摔倒在地上。接着,对方又俯下身来掐住他的脖子,并打算抢夺他背在身上的一个红色女士皮包。由于包里有3000多元现金,罗先生反抗了一阵子,遭到对方殴打后担心再挨打就不敢反抗了。很快,该男子便抢了他的包,并逃离现场。

罗先生当即前往附近的警务站报案。公安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地附近的天网监控视频,锁定作案男子莫某。当日下午1时50分,莫某在鱼峰警务站门口被民警抓获归案。民警还当场从他身上缴获其抢劫所得的3450元,并将这笔钱发还罗先生。

据悉,今年31岁的莫某是来宾市人,长住柳州。去年,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城中区人民法院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直到去年12月5日才刑满释放。然而,出狱才一个多月,他又犯了案。

据莫某归案后交代,事发当日下午1时许,他在公园里看到60多岁的罗先生右肩斜背着一个女式皮包,想着包里应该会有钱,并且周围又没有其他人,于是上前作案。他抢劫得手后便逃离了鱼峰公园,并在乐群路青少年宫附近打开抢劫得来的包,拿出3450元现金放进自己兜里,然后将该包连同包内其他物品丢在路边。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莫某对罗先生采用殴打、扳倒在地等暴力方式,当场抢走罗先生的皮包,包内有3450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香烟、打火机等物品。公诉机关表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莫某出狱后不久又犯案,是累犯,公诉机关建议对其从重处罚,判处其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对指控,莫某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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