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黑气点” 切断“黑气源” 城中区数字城管派出“急件”查处非法燃气,消除安全隐患

柳州晚报 2019-04-29 10:38 大字

查扣非法燃气

记者 张捷 通讯员邓湖广

一味追求利润,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出租房存储、经营、分装燃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昨天,记者采访获悉,今年以来,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12319平台,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紧急处理多起涉嫌非法燃气案件,并将处置该类案件列入日常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急件”),对于无证燃气点发现一处、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密闭房间里私自分装燃气被处罚

3月25日,城中区城管部门河东中队执法人员对鹿山花苑一处燃气经营点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门面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存放燃气罐。执法人员在现场共依法证据保存燃气罐9个,并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同一天,执法人员检查河东新村一处燃气经营点时发现,该门面私自分装燃气。执法人员进入门面时,整个房间弥漫着刺鼻的燃气味,周边又是居民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通风排气,并现场依法证据保存燃气罐64罐、私自灌装工具。当事人黄某称,为赚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从每罐燃气中抽取1公斤,分装到空瓶内,只需抽10多罐就能装满一罐“新气”,能多赚取115元的利润。最终,当事人被依法处罚5000元。

检查中还发现了多次被查处但屡教不改的情况。今年2月,有市民向“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反映,金东花市C区一家曾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门面仍在非法经营燃气。执法人员到场查处时,门面业主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直至2月18日,该业主在卸货时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执法人员现场共依法证据保存货车1辆、燃气罐69罐,因涉案价值较大,涉及违反刑法条款,警方介入调查。送货司机和车主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依法查办,“黑气点”门面业主石某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亟需多部门联动切断“黑气源”

“黑气”从何而来?记者采访获悉,无证燃气有的从外地运输进入市区,有的是正规燃气企业、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向无证燃气经营点送气。作为消费者难以识别正规燃气经营点,大多通过电话联系送气上门的方式用气。因此,从根本上遏制这一乱象,亟需多部门联动切断“黑气源”。

据了解,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对此,柳州市城管联合交警、运管等部门,曾查处多起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无证燃气的案件。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人员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燃气,重点对老旧小区、城中区等区域进行排查。执法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管理,一经发现违规送气将依法查处。

市民发现类似问题可通过12319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反映或投诉,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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