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19〕4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本宗地为阳和村安置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上市交易,竞买人需提供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内代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含公摊,其中地上一层6000平方米,地上二层4000平方米),竞得人代建项目完工后需提供给柳州市人民政府,由柳州市人民政府按7205元/平方米支付代建费。
(二)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三)配建要求:该地块需建设1.社区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建成后须移交城区政府管理和使用,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政府所有,3.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具体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23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5月13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时至2019年5月15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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