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指定患者院外购药违规行为

柳州日报 2019-03-21 09:44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荀诗媛、通讯员蓝美爱)3月15日至4月20日,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此集中整治医务人员利用手中处方权,违反行业作风要求,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根据市卫健委出台的《柳州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坚决打击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期1个月的检查将重点从六个方面发力。第一,规范医疗机构自办药店或是将医疗机构场地租赁给第三方开办药店的行为。查处未经报批擅自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开办药店或者擅自租赁国有资产给第三方开办药店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租赁收益纳入医疗机构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管理和未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为。第二,禁止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公司购买药品和耗材的行为。重点查处在医疗机构内发生医务人员违规让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的行为。第三,规范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耗材在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行为。对患者院外购买、院内使用的药品耗材要全部纳入医院监管和评价。重点查处未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的、要求住院患者私自采购药品、耗材在院内使用的行为。第四,加强药品(耗材)配备和采购管理。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本院已经配备有同类疗效(功能)药品(耗材)的行为;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可经本院正常采购方式能采购到的药品(耗材)的行为。第五,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药品(耗材),采取纸条或便条形式,而没有在病历中作记录的行为。第六,落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纳入医德医风考评重点监测指标,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对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药行为打出一记狠拳。

《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公示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整治内容。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系统行风问题,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监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3月15日~31日,属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15日属深入巩固阶段;4月16日~20日属反馈阶段。市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遇到上述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772-2823113向市卫健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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