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岂能挪作他用 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欧村屯违建“大棚房”

柳州日报 2019-03-21 09:44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文鑫豪、通讯员韦德盛报道摄影)19日,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柳南区国土局、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等部门将“飓风”刮进离市区30多公里的洛满镇福塘村欧村屯柳州市储福农业观光有限公司内,依法拆除了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大棚房”(见上图)。

当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洛满镇福塘村欧村屯柳州市储福农业观光有限公司内,现场看到有房屋、钢架棚及游泳池,房屋五处,两处为木架瓦结构一层房屋,两处为砖瓦结构平房,一处为一栋三层,一层二层为砖混结构,三层为砖木瓦结构,钢架棚两处。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处违建“大棚房”是打着“设施农用地”旗号进行农地非农化建设。

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李翔告诉记者:“据了解,这块地属耕地性质,在报批时是以农业种植养殖来进行报批的,但在建设过程中改变了使用性质。第一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第二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成农业旅游观光业的性质。”

根据“大棚房”整治需求和“飓风行动”的快速处理机制,19日,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本着人性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基本采用人工拆除方式,尽量保存业主的建筑材料,并于20日拆除完毕。

据记者了解,“大棚房”问题的形成由来已久,在这些违法用地案件中,借助农业生产名义兴建私人休闲农庄、会所、饮食大排档大幅度增加。但无论属于哪一类,执法部门都将坚决扛起保护耕地的职责,与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一道把好设施农用地监管关口,严守耕地红线和法律底线,不断规范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行为,让违法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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