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上老板 财务负责人要“背锅”?
记者 陈跃文
晚报讯 “老板联系不上,又更换不了财务负责人,应该怎么办啊?”近日,市民周女士向晚报求助称,她之前是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去年年底公司突然倒闭,可老板一直未更换财务负责人,给其投入新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周女士担心自己会被列入黑名单,为此十分困扰。
周女士告诉记者,3年前她以兼职会计的身份到之前任职的公司做会计,公司规模很小,业务量断断续续,管理也不正规。去年年底,老板宣布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没有结清,也没按规定程序注销,导致税收申报异常,被转为非正常户。
周女士随即终止了公司的所有业务关系,但税务系统中仍显示她是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是,她反复联系老板,要求配合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的程序,“刚开始,老板还想办法找新的会计人员,但新来的会计迟迟不来交接,后来老板干脆甩手不管了,人也联系不上。”
受此影响,周女士很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没办法正常开展会计工作。周女士无奈之下来到税务部门,以“已经离职”为由要求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可由于找不到老板,更换手续办不下来。
“老板联系不上,难道财务负责人就要‘背锅’吗?”眼下,周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昨天,记者就此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
据其介绍,《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将会被判定为纳税信用D级。对于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发票申领、纳税评估等方面实施严格管理及惩戒措施。
由于周女士所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司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因此在她未解除与该公司关联之前,如果到新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或领购发票员等职位时,会导致新公司的税收风险级别升高,甚至无法正常领用发票。
上述负责人介绍,公司财务负责人离职,公司新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应携带公司公章到税务部门申请变更。财务负责人变更业务为“免填单”业务,即税务部门依公司申请编制变更申请表格后,由公司人员加盖公章确认即可完成变更手续。
对于周女士遇到的情况,建议其尽快设法联系公司老板,出具一份离职证明材料,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便能恢复正常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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