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违规销售停车位?业主担心权益得不到保障;记者采访后获悉,负三层(即负二层夹层)的停车位可以销售
金鹅福地小区1号地下室车辆进出口在销售处外,记者看到了一张广告,广告上写着“金鹅福地负二层(夹层)车位销售价格”。
记者 覃乐维
“房开商违规出售停车位,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柳南区飞鹅路的金鹅福地小区业主近日向记者反映,小区房开商违规出售小区1号地下室的停车位。
王先生是金鹅福地小区4栋的业主。他告诉记者,小区1号地下室有4层,房开商要卖的是负三层的停车位。王先生说,3月4日他和几名业主来到了市房产交易所查询小区地下车位是否可售的情况,查询结果显示能够出售的停车位仅为负一层与负二层的部分停车位,并无负三层与负四层停车位的信息。对于这一查询结果,王先生认为负三层没有取得销售资格,房开商拿来卖就是欺骗他们。随后,王先生将这一查询情况发在了业主微信群中,有业主看到后找了房开商询问负三层是否可售。房开商答复称,负三层实为负二层的夹层,属于负二层,是可以出售的。但“夹层”这一说法却无法令业主们信服。
8日上午,记者来到金鹅福地小区,看到用于地下停车的共有四层。在车位销售处,记者看到一张广告上写着“金鹅福地负二层(夹层)车位销售价格”,广告下方还注明:金鹅福地负二层(夹层)即地下第三层。进到销售处里面,记者还看到了一张关于金鹅福地车位销售的声明,声明的内容有三点:一、销售的是现售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金鹅福地地下层数为二层,分别为负一层(含负一层夹层、负一层),负二层(含负二层夹层、负二层);三、为方便业主辨识,故将负一层夹层标识为负一层,负一层标识为负二层,负二层夹层标识为负三层,负二层标识为负四层。
销售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金鹅福地1号地下室房产测绘成果的《报告书》,该《报告书》封面印有“柳州市房屋测绘成果备案专用章”,《报告书》的平面规划图纸一页还印有“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房产测绘专用章”。在《报告书》“房屋概况”一页,记者看到上面写有“一层、负一层之间设有夹层,负一层、负二层之间设有夹层。”工作人员说,销售的是负二层夹层的停车位,也就是负三层的停车位,是可以销售的。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登录市房产交易管理网查询,看到网站上显示金鹅福地1号地下室负一层与负二层的大部分停车位均是处于“可售”状态,有销售许可,并且这些“可售”的车位与《报告书》规划图纸上的停车位编号能够对得上。对于市房产交易管理网显示金鹅福地1号地下室停车位的信息,记者从市房屋交易中心得到证实,这些信息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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