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糯米香茶” 一茶店被罚2万元

柳州晚报 2019-03-04 11:50 大字

记者 帅君

晚报讯 近日,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位于驾鹤商业街3号楼一层5号门面的鱼峰区水秀茶行,因该店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货架上销售已超过保质期的“糯米香茶”,被处罚2万元。

去年12月25日,有市民向鱼峰区食药监局投诉举报后,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执法人员在货架上发现了“糯米香茶”产品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未经许可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扣押,并现场做笔录,下达整改通知书。

经调查,该店在无证经营期间,销售“糯米香茶”和“布朗金毫·猛力海纯料·普洱茶(熟茶)”,并在购进上述两样产品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无法提供购买凭证。经查,“糯米香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确认,该店销售的“糯米香茶”不属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水秀茶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糯米香茶”和销售“糯米香茶”的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过,在得知情况后,该店积极纠正违法行为,并于去年12月29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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