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毁林毁绿者无处遁形

柳州日报 2019-03-03 10:00 大字

2月28日《柳州日报》第4版“我的城市我的家”专版报道了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城管执法部门清除莲花山违法建设、铲除“私家花园”、处罚毁绿房开公司的情况,真是大快人心。这一期的报道聚焦生态环境建设,旗帜鲜明直面破坏环境乱象,充分发挥了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我们柳州得上天眷顾,柳江清澈,群山星罗棋布,整个城市宛如一个天然大盆景。进入21世纪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泛开展了“绿满龙城”和“花园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柳江两岸和石山进行绿化美化。二十年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全市绿树成荫、常年景观丰富、四季花开不断”的城市绿化新景象,彻底甩掉了“酸雨之都”的帽子,得到了“紫荆花城”宜居城市的美誉。然而,在这绿色发展的和谐乐章中,也常有刺耳的声响。有的单位和个人,不但不积极参加生态环境建设,还把风景林地、城市绿地当作“唐僧肉”,打着利己损公的小算盘,巧取豪夺、蚕食鲸吞。有的悄悄硬化公共绿地,停放私家车;有的小区物业为了图省事,把生长了几十年的枝繁叶茂的大树砍成光杆;有的企业为了广告宣传,给周围的树木全“穿”上锡纸,挂满了发光发热的彩灯;有的商家店面嫌门前路树“挡风水”,偷偷环剥树皮,让正常生长的大树“英年早逝”;有的居民为了自家的菜篮子,不惜上山毁林种菜;更为恶劣的是在莲花山保护区里砍掉林子“种”房子,直接危害城市的“绿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绿化成果,2017年8月1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正式实施;2018年5月1日,《柳州市城市绿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柳州头两部城市立法,都是围绕绿色保护而设,充分彰显了全市人民爱绿、护绿的愿望,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打赢绿色保卫战的信心和决心。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们衷心希望城管执法部门乘胜追击,亮出法律的宝剑,加大对毁林占绿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的存量,严肃查纠;对新增的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对恶意毁绿的事件,从重从快处罚,通过严管重罚,以儆效尤。衷心希望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让毁林毁绿不当得利的人名誉扫地,无处遁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营造绿色环抱、诗意栖居的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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