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议价经营 一出租车被查处 第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3000元,诚信考核被扣分

柳州晚报 2019-02-16 10:56 大字

记者 吴祉婧 通讯员 申振斌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交通执法支队”)了解到,14日,市通帮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帮出租汽车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桂BT9762的出租车,在其议价经营违法行为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的情况下,再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查处。这是继日前通报的第一起出租车违法整治典型案例之后,又一起顶风作案的典型案例。目前,该出租车已被执法人员暂扣。

据悉,1月28日16时许,交通执法支队柳南大队在城站路巡查时,发现桂BT9762出租车驾驶员谭太华驾驶该车搭载1名乘客从汽车总站到火车站。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向乘客议价20元运费,存在议价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2月14日15时35分,交通执法支队柳南大队执法人员在汽车总站巡查时,又发现该驾驶员驾驶同一辆出租车搭载1名乘客从汽车南站到汽车总站,期间向乘客议价15元运费,属于议价经营违法行为。由于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之前已被扣押,执法人员就在现场依法暂扣其经营车辆。

针对驾驶员谭太华2次议价经营的违法行为,交通执法支队将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广西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相关处罚条例的最高限额对其依次进行2000元和3000元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被查处的信息通报柳州市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诚信考核扣分。

此外,记者还从交通执法支队鱼峰大队和柳南大队了解到,14日21时许至次日凌晨2时许,两个大队分别在迎宾路、火车站西广场针对飞机场、火车站凌晨出租车违法经营开展错峰执法行动,共检查出租车48辆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6起、议价经营6起、强行拼客2起、非指定区域揽客21起、未取得从业资格证2起。

从查处数据来看,在火车站非指定区域揽客的违法行为比较多。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在站场(特别是火车站)乘车时,请于出租车候客通道排队乘车。同时,也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要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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