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当老赖跑个没影 前妻帮还款保住房产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有房产,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晚报 2019-02-13 16:20 大字

通讯员 韦林汕

陈益州

晚报讯 男子周某因欠银行贷款不还,名下房产面临被法院拍卖。不过这套房产属于周某和前妻曾女士共同所有,且两人的女儿今年即将参加高考。曾女士担心拍卖房子会影响女儿的学习,权衡之下决定替前夫还债。昨日,曾女士和申请执行人一同到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

据了解,2017年4月,家住柳石路的周某向某银行贷款5.3万元,一年到期后没有按时还款,被银行起诉到了法院。2018年6月,柳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周某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该判决生效后周某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初,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柳石路周某的房屋张贴《公告》,告知周某必须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其房屋用于还债。此时,周某早已不知所终。今年1月24日、26日,办理该案的执行干警先后收到周某前妻曾女士的200字短信以及长达4页纸的情况说明书。

曾女士在短信和信件中表示,柳石路的这套房子是她与被执行人周某共同所有,周某现已不知所终,房屋由她以及两人的婚生女儿居住。小孩正在读高中,今年就要参加高考,如果拍卖房屋势必会对孩子的高考复习、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她希望法院能帮她出谋划策,指引其如何更好地解决此事。

综合考虑此案的案情之后,该院执行干警与曾女士进行了执行谈话,并告知曾女士,虽然她是这套房子的共有人,但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案件执行时间拖得越长由此产生的法定利息和罚息就会越多,会更加影响她及小孩的生活。此外,鉴于该案的执行金额不算太高,执行干警从长远出发建议曾女士代被执行人周某偿还欠款,从而保住共有房屋。曾女士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同意了这个建议,并于昨天与申请执行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该案由此得以顺利完结。

该案执行法官表示,在执行工作中,存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并且以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况居多,通常案外人均不配合执行、阻碍执行,试图以自己为非债务人为由阻止法院处置共有房产。对此,法院将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会因为房产为共有而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倘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影响自己,还会影响房产共有人行使正当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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