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要反映问题,说完却绝口不提

南国城报 2019-01-23 13:21 大字

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物业应公示。

讲述人:吴先生

关键词:没办法、是规定;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故事内容:

我家住在城中区一个新盘,年底了,我们小区的物业超级“热情”,一天打几个电话,发几次短信来询问我对物业服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听起来是好事,但每次都要附带一条广告。聊到广告的事情,对方就十分热情,当你真正反映问题的时候,工作人员就显得非常不耐烦了。明面上说“征询意见”,实际就是想为物业自己接的广告做宣传。

每次我反映了小区的问题,物业人员的回答就是“没办法呀,物业本来就是这样规定的呀”,“没办法噢,我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这种问题我解决不了”。我就奇怪啦,我们业主反映问题,工作人员不是应该负责记录在案,然后把问题集中上报上去,看是否能解决吗?而现在,无论我们业主说什么,物业只会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是规定,那没办法。咱们小区交的是2.2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在全柳州算是很高的了,享受的竟然是这么不负责任的服务。

最后,我们跟物业说这些,他们竟然说:“我们也不容易。”我真的想说,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收这么高的钱,就应该把事情做好,许多1块钱物业费的小区做的都比他们好得多,事情做不好就卖惨,打同情牌,我们挣钱更不容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一句话点评:物业这种硬广植入的方式真的有点太硬了吧,不经营好“粉丝”就只想打广告的举动终有一日要“凉”。

(罗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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