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屯暴力抗法案开庭 18名被告人被控妨害公务罪受审

柳州晚报 2019-01-19 11:50 大字

庭审现场

通讯员 杨博雯 冼旎文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2018年3月28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在依法对位于城站路菜园屯竹鹅溪旁的两栋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过程中,遭遇暴力阻挠,导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本月16日,柳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暴力抗法案件,梁某甲等18名被告人被控妨害公务罪出庭受审。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庭审持续了8个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甲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柳南区城站路菜园屯竹鹅溪旁建设违法建筑物,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经调查,于2012年8月13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然而,梁某甲在法定期满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自行拆除。对此,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在2013年11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公告。催告期满,梁某甲仍未自行拆除。2018年1月30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

2018年3月27日晚,被告人梁某甲、李某和梁某乙在得知次日上午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对位于柳南区城站路菜园屯竹鹅溪旁属于梁某甲家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消息后,预谋妨碍城管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设,并通过微信群号召村民阻止城管执法部门拆迁。

当月28日上午,在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前,被告人梁某乙驾驶车辆堵路,未果。接着,梁某甲、李某、梁某乙等人又向村民发放铁铲,指挥村民捡取路边石块、垃圾桶、梯子、桌子等物品,在村口设置路障,并安排老年村民坐在路障后面,阻碍执法人员进入。

随后,在执法人员经政策宣传后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过程中,梁某乙、黄某、潘某、曾某、韦某、杨某等人为阻碍执法,用铁铲、锤子、石头、椅子等打砸执法人员,造成多名执法人员受伤。经鉴定,部分执法人员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2018年3月28日至同年6月29日期间,梁某甲等18名涉案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被动归案。

公诉机关表示,梁某甲等18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最终,梁某甲、梁某乙等1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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