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暨协商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

柳州晚报 2019-01-17 11:34 大字

柳州市跃进路86号6栋1单元7-1号等14户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

因实施“跃进路东侧(金凤小区)土地一级整理”(B地块)项目建设,需征收柳州市跃进路86号6栋1单元7-1号(产权人周广生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6栋1单元8-1号(产权人徐建华)、6栋2单元2-2号(产权人柯文波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跃进路86号9栋1单元2-2号(产权人韦懿益,叶进英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9栋1单元6-2号(产权人陈玉琼)、 9栋2单元3-1号(产权人刘昆生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9栋2单元6-1号(产权人黄修政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9栋3单元3-1号(产权人柒耀琦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9栋3单元4-1号(产权人彭善海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跃进路86号11栋1单元2-8号(产权人覃新志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11栋1单元3-2号(产权人彭有志已故,相关权利人不明确)、11栋1单元6-5号(产权人梁海锋)、11栋1单元7-5号(产权人陆秀紧、王明柏);跃进路86号15栋1单元6-1号(产权人苏德华)房屋。现请上述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房屋产权关系证明前往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点(柳州市跃进路86号3栋2楼,联系电话:18977287894)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广西华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柳州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请上述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与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如未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柳北区房屋征收部门将依征收条例报请柳北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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