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断家务事的“柳州经验”

广西日报 2018-12-26 07:37 大字

本报记者李家健

自古以来,民间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说明家事纠纷难以调和。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启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当年6月,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精神,柳州中院以扁平化管理方式,率先建立了广西首个集中“立、调、审、执”市辖城区一审家事少年案件的综合一体化专业审判机构——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家少中心”),由柳北区法院组织运行。

集中管辖制度是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成功探索,使“清官善断家务事”成为常态,也为我区乃至全国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丰富和实用的“柳州经验”。

2016年7月,家少中心受理了一起争夺抚养权的案件。生母诉至该中心,要求从继母那里拿回两个孩子抚养权。开庭前,法官循例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一些基本情况,但发现生母的答案与代理人不太一致。

“哪有不了解自己孩子的母亲?”日前,家少中心的法官黄焕玲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道,该中心在成立之初,根据集中管辖的原则,法官主要从各法院抽调,并以已婚已育的女法官为主。或许是母亲的直觉,当大家坐下来研究这起案件时,便感觉事有蹊跷。

为了探寻真相,法官决定采用适合家事案件的特殊审理程序——心理观察。开庭当天,法官将生母、继母以及两个孩子都请到了家少中心。两个母亲分批带两个孩子进入专门的儿童观察室。

法官发现,孩子与继母相处更加和谐。家事调查的结果也显示,生母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最终,法院将两个孩子判给继母。

案子虽判了,但法官的工作还没结束。家少中心请来了心理咨询师,为两位母亲做工作,从孩子血缘亲情的角度、从孩子未来成长的立场,情法并用,最终两个母亲达成共识,孩子归继母抚养,生母拥有探视权。

“集中管辖使得审判资源进一步集中,化解了案多人少、案件类型复杂、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窘境,让家事审判法官更专心地处理家事案件,提升了审判专业化。”柳州中院副院长闭文军介绍,与传统法院家事审判只是其中一个模块不同,柳州市利用原郊区法院的旧址,全新打造专门的家少中心,实现了家事审判的专业化。“现在的家少中心,不管是外部环境的设置,还是审判方法和理念的创新,都适应了家事案件的特点。”

记者还了解到,柳州法院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优越性,还体现在多元化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5月的一天,一对老夫妻来到家少中心,嚷嚷要离婚。负责接待的法官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了解到两人结婚已有30年,争吵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于是法官将两人带到家少中心门口一侧的市妇联惜缘工作室。工作室里值班的婚姻家庭咨询师通过心理疏导,最终让双方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促进家事纠纷的解决,只有法院一家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柳北区法院院长覃舸认为,家少中心的成立,很好实现了各方力量的聚合。

在实际工作中,家少中心积极引进先进的家事审判改革思路,相继引入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律协律师咨询服务岗等多个职能部门进驻该中心;法官实行每日值班制度,并根据案件情况分流给相关方面,开展相应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等等。目前,柳州法院已形成司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遭受家暴有公安、庇护求助有民政的工作格局,为快速处理情感纠葛、准确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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