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跨省流窜抢劫
日报消息(通讯员覃斯奇)11月28日晚,随着柳南公安分局民警成功从湖北荆州将斯某、仲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押回柳州,发生于柳南区飞鹅路某宾馆内的“11·23”抢劫案宣布告破。
11月23日19时,受害人彭某向柳南派出所报案称: 18时30分,她在柳南区飞鹅路某酒店内被两名男子抢劫了1部苹果手机以及手机银行里的1.6万元钱。由于该案性质恶劣,柳南警方接案后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副局长杨继辉指示分局指挥中心抽调行动大队、柳南派出所、红光责任区刑侦大队的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开展案件侦查。
专案组民警经查阅酒店内部监控及天网监控录像,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两名身穿黑衣的年轻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戴着黑色鸭舌帽和黑色口罩,两人作案后步行经柳江大桥到城中区映山街后,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到育才路口又换乘一辆出租车到柳州火车站,而后2人一前一后进了火车站。
11月24日,民警经进一步追踪研判,确认湖北籍男子斯某(22岁)和安徽籍男子仲某(25岁)有重大嫌疑,两人于案发当晚已搭乘动车逃往武汉。为尽快破案,柳南警方于11月25日将这两人列为网逃人员。
11月26日15时许,斯某和仲某在湖北荆州火车站被湖北警方抓获。11月28日晚,专案组民警从湖北荆州将两人押回柳州。经审讯,无业人员斯某、仲某如实供述了11月23日在柳州市某酒店内,持一把十多厘米长的折叠水果刀抢劫一女子手机及手机银行里的钱以及多次在河南、广州等地流窜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他们被抓获时已将抢得的钱款挥霍一空。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和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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