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碰撞多车逃逸 男子被控危险驾驶罪受审

柳州晚报 2018-10-29 11:15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有一些司机盲目自信,喝了酒也敢开车上路,最终引发交通事故。80后男子莫某就是这样的一名酒驾肇事司机,他在路上撞倒5辆两轮电动车后,驾车逃逸,后来又与另外一辆小车发生剐蹭。10月25日上午,莫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见图)。

据了解,被告人莫某今年35岁,大专文化,是柳州市一名个体经营者。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今年8月18日23时许,莫某酒后驾车上路行驶,行至鱼峰区蝴蝶山路与荣军路交叉路口时,与在荣军路口待行区等候的多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多人受伤、多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然而,事故发生后,莫某却驾车逃逸了。见状,附近群众报了警。不久,公安民警和医院救护人员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处置,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当莫某驾车行驶至西江路某小区时,在会车过程中又与另外一辆小车相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莫某再次驾车逃逸。

8月19日凌晨,莫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查获,并被带到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莫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7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此外,经交警部门认定,莫某承担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莫某归案后交代,当晚吃饭时他喝了一杯白酒,后来开车回家经过蝴蝶山路与荣军路口时,在开车左拐的过程中手机响,便低头看手机,不留意就撞到了几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电动车。他抬头看见车头有人在骂他,没注意是否有撞到人,加上自己又喝了酒有些慌张,便开车回家了。他表示,自己回到小区时,又在会车过程中剐蹭到了一辆小汽车,但当时不知道剐蹭了别人的车,就直接回了家。

事发后,莫某已赔偿上述交通事故中多名当事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公诉机关表示,莫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莫某当庭认罪。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对莫某判处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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