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欠付租金及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李彩霞:
你于2018年1月1日承租我(梁华)位于柳州市潭中东路19号外运大院内球馆下11号门面,因你自2018年7月起至今未交租金、水电费,且与你联系不上。现我正式通知你,请你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我联系,且将所拖欠租金、水电费、滞纳金交齐。如逾期不处理,我将终止与你的《场地租赁合同》,我自行处置场地的物品,届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梁华
2018年10月29日
新闻推荐
市民黄先生想带母亲的骨灰飞往美国洛杉矶,26日上午,他问本报记者需要什么手续。柳州白莲机场安检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内可...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